中新網廣州7月17日電 (記者 唐貴江)加多寶廣藥廣告語糾紛案二審17日在廣東省高級法院開庭,這是去年12月20日廣州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後,雙方為相關廣告語糾紛再上公堂,經過一上午的庭審後,法院並未對該案作出最終宣判。
  2013年初,王老吉方面曾就“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一廣告向法院提出訴中禁令,認為該廣告語誤導消費者,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法院經依法審查,裁定加多寶公司撤回上述廣告。
  2013年12月20日,廣州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判加多寶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紅罐王老吉涼茶更名為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並立即銷毀使用了上述廣告語的宣傳物品,同時賠償廣藥公司經濟損失費1000萬元。
  宣判後雙方均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廣東省高院17日開庭審理此案,當天的庭審現場,雙方主要就廣藥的訴請是否明確,原審法院程序是否違法;“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一廣告語是否構成虛假宣傳等五個主要問題發表了法律意見。
  王老吉方面稱,一審判決書已經非常清楚、明確的闡述:普通公眾接觸到改名廣告語是會認為王老吉商標已經不存在了。改名,顧名思義是用新名字替換舊名字,舊名字自此不再使用了。如果舊名字仍然還在使用的話,就不叫改名,而叫增加名字。
  王老吉代表律師表示,加多寶公司的涉案改名廣告語實質上就是要告知廣大消費者王老吉不存在了,現在的加多寶代替了王老吉涼茶,這很顯然不符合客觀事實,是明顯的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嚴重地了廣藥集團的合法權益。
  不過王老吉方面的看法加多寶並不認同,加多寶集團辦公室總監馮志敏表示,18年來,加多寶集團一直獨家使用涼茶創始人王澤邦先生的正宗涼茶配方生產紅罐涼茶,並將其打造成全國銷量領先的涼茶飲品。
  馮志敏稱,根據國家統計局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佈中心發佈權威數據表明,加多寶連續7年榮獲罐裝飲料銷售第一名,因此,“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更名為加多寶”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客觀事實。同時,該廣告通過了中國廣告協會的審查備案,完全合法,不存在任何虛假宣傳。
  雙方在當天的庭審現場有激烈的言辭交鋒,庭審從當天上午的約9點半一直進行到中午12點20分,法庭並沒有進行當場宣判。有法律界人士稱,根據以往慣例,該案很有可能在年內宣判。(完)
  (原標題:加多寶廣藥廣告語糾紛案二審在廣東高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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